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有些規定連警察自己都不清楚…只會開罰單…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

也就是說,無論固定或移動式的測速照相,設置地點都有規定的,且前方一定要有通知,假如測速照相沒有遵守這些規定,駕駛被拍超速是可以免罰的。

截錄原文網址: 網路追追追/國道測速花招百出 超隱藏式測速相機現蹤? | 網路追追追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rumor.nownews.com/2013/07/09/515-2960622.htm#ixzz2ad5DJ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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