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類定存保單,金管會管定了!金管會主委曾銘宗28日與部分壽險公司高層會面,仍堅持要繼續管制類定存保單,不准壽險公司再大賣與銀行存款相似的商品;但曾銘宗也承諾,會兼顧壽險業發展,管制措施會循序漸進,且今年會祭出保險業健全發展方案,創造保險經營新利多。
昨天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興、富邦人壽董事長鄭本源、中國人壽總經理郭瑜玲、安聯人壽總經理林順才、法國巴黎人壽總經理陳鼎中等人至金管會,爭取放寬對類定存保單的限制。
業者提出的訴求有三,一是不要強制要求等價保費(FYPE,即非躉繳型的分期繳保費指標)占新契約保費的50%以上;二是投資型保單不算類定存商品;三是不要再擴大到7年期、8年期,甚至10年期保單。
曾銘宗強調,管制類定存保單是對的方向,昨天會議大家也有共識,金管會政策方向絕不改變,不能讓壽險公司長得跟銀行一樣,現在不處理,未來會出大問題。
但他也說,目前已管制利變年金至少要維持6年期,後續會循序漸進,看今年上半年保費是否又大暴衝,決定是否還要再祭出新的措施。
據了解,保發中心研究的結果是美國、歐洲、日本及東南亞都沒有類似的類定存保單,若銷售太多恐造成流動性風險、資金去化問題,甚至建議要繼續管制到9年期、10年期的保單。
壽險業者反應,在國際保險會計準則第二階段上路前,這類躉繳商品可降低資金成本、紓解利差損問題,同時台灣沒有長期債券,保單期間也不宜過長。
曾銘宗初步同意,可由保險局研議,是否將具有退休理財功能的投資型保單排除,不計入類定存保單範圍,如此一來如法巴人壽、安聯人壽的壓力就可大幅降低;另外只先管6年期保單,暫時不再對銀行通路或其他年期保單祭出新措施,同時會搭配資金運用、新商品等開放措施,讓保險業有更健全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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