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內壢火車站1名50歲曾姓售票人員(服務逾20年),為存子女就業和就學基金,自2009年至2010年7月間,竟動手腳販售自動售票機的重印票,A走65萬餘元,以及應收票款46萬餘元。桃園地院依侵占罪將他判刑2年2月。
法院調查,曾男發現自動售票機的重印票,列印不清、或卡在裏面無法出票功能有機可乘,約1年時間利用值班時開啟自動售票機,更改日期或時間後,啟用重新列印功能,取得北自台北、南至新竹的區間車重印票,票價由15元至60元不等,再趁他下次售票時,以臨櫃方式於翌日販售給乘客。
曾男坦承係因為兒女逐漸長大,為能在日後提供他們就學和就業基金,才會A錢,
法院調查,曾男發現自動售票機的重印票,列印不清、或卡在裏面無法出票功能有機可乘,約1年時間利用值班時開啟自動售票機,更改日期或時間後,啟用重新列印功能,取得北自台北、南至新竹的區間車重印票,票價由15元至60元不等,再趁他下次售票時,以臨櫃方式於翌日販售給乘客。
曾男坦承係因為兒女逐漸長大,為能在日後提供他們就學和就業基金,才會A錢,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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