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誤飲除草劑身亡 法官判傷害險賠

誤飲除草劑身亡 法官判傷害險賠
文/葉惠娟
一名有酗酒習慣的廖姓男子,喝下保特瓶盛裝的除草劑巴拉刈後身故。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給付遭拒,憤而向法院提出訴訟。台灣高等法院以廖姓男子是在意識不清的狀況下誤喝農藥為由,判決保險公司需給付100萬元保險金並加計利息,全案定讞。
 
保險公司認為,除草劑巴拉刈為劇毒農藥,毒性與氣味都是務農的廖姓被保險人所熟悉,但廖男竟然「誤飲」巴拉刈,實在不合常理。廖男就醫時表示巴拉刈不是自己買的、不知道保特瓶內裝何物及不知喝下何物的說法也相當可疑。廖男家屬要求給付傷害險保險金,應舉證廖男的死因為外來突發事故,而非自殺。
 
不過,法官認為,人的傷害或死亡原因,分為內在與外來,受益人已證明該事故確實已發生,且依經驗法則,事故發生是因為外來、偶然而不可預見者,受益人已盡證明責任,如果保險公司認為廖男的死因並非意外,就要負舉證責任。
 
再者,從被保險人家屬、醫院急診護理評估表等證詞與文件,法官認同,廖姓被保險人生前健康狀況良好,存款近百萬、沒有感情問題,沒有自殺的理由,而且就醫後還指出自己不會死、隔日還要工作,加上有物品雜置一處的生活習慣,的確有可能在清晨起床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誤飲巴拉刈。還有,送驗廖姓被保險人誤飲的保特瓶內液體,沒有強烈刺鼻味,因此無法單憑感官辨識液體內容。
 
從相關證據分析,法官認為被保險人符合傷害險給付條件,保險公司需依約定給付保險金。
 
【2011-10-19,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