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1日 星期四

加保颱風洪水險 留意不保事項




 文/葉惠娟

 

颱風季節除了作好防颱準備,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可以檢視自身房屋投保保險情形,視實際需要投保颱風及洪水保險。

 

泰利颱風襲台,豐沛雨量在各地傳出災情,房屋受損、淹水及家具泡水等財產損失,令許多民眾憂愁滿面。金管會昨(20)日指出,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屬住宅火災保險的不保事故,但民眾可視實際需要額外附加。已經投保者,發生保險事故後記得將受損財物拍照存證,有助於加快保險公司的理賠速度。

 

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的承保範圍包括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保險標的物的毀損或滅失,以及受損保險標的物殘餘物清除費用,另外,建築物修復或重建期間,被保險人所支出的臨時住宿費用也包括在內,每一事故補償限額每日最高3,000元,以60日為限。

 

金管會提醒,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不保障被保險人的車輛損失,建議購買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時,另外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才可以獲得周延保障。

 

此外,因颱風或洪水引起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包括土石流)所致損失,不屬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的承保範圍,需透過投保「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獲得保障,因此房屋位在低窪地區或山坡地者,建議適時加保,以獲完善保障。

 

 【2012-06-21,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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