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以房養老 最快年底上路


文/鄭慧菁

  

 以房養老政策已進入最後協調階段,最快今(101)年底舉行試辦計劃,只要符合65歲以上、自有不動產、且無繼承人者皆可申請,試辦初期以100位老人為限,只要將不動產逆向抵押給國家,就可終身每月獲得一筆固定的養老金。

 

內政部13日下午邀集中央相關單位及各地方政府會商試辦計畫,會中達成共識,試辦對象為各縣市65歲以上、自有房屋,且無繼承人長者。以協助缺乏現金養老的獨居長輩,將所擁有的不動產轉為流動性資產。

 

不過,申請人擁有不動產公告現值上限,不得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以101年度而言,台北市為710萬元、台灣省為450萬元,若明年申請試辦者,則依102年公告為準。

 

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的財源來自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101~102年度已核定6,400萬元,未領取政府相關救助、津貼、給付者優先參與,試辦初期以100位老人為對象,未來再評估逐步擴大服務的可行性。

  

 【2012-11-15,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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